运力饱和,入行有风险!交通部门发布《网约车风险提示通告》
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》(国办发〔2016〕58号)、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》(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46号)等相关精神,为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出行需求,保障运营安全和乘客合法权益,推动网络预约出租汽车(以下简称“网约车”)市场有序、稳定、健康发展,引导社会资本理性进入我市网约车客运市场,现发布萍乡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市场风险提示通告,供广大投资者参考。

运力饱和,入行有风险!交通部门发布《网约车风险提示通告》插图-

一、网约车市场发展现状
截至目前,我市已有、帮邦行、及时用车、万顺叫车、斑马快跑等7家公司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,较去年增加1家;核发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》451本,较去年增加201本;核发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》3087本,较去年增加279本。申请从事网约车平台经营和申请网约车运输证的数量仍在持续增加。5月份,我市网约车共完成订单总量约40万单,其中双证驾驶员(日均运营约10小时)日均单量35单、日均营收约365元(未扣除运营成本);兼职驾驶员日均单量9单、日均营收约108元。
二、风险提示
1、目前萍乡市网约车运力趋于饱和,受疫情影响,流动人员呈大幅下降趋势,市场需求未完全恢复,请有意从事网约车经营的企业和人员做好经营风险评估,避免盲目进入市场,收益可能无法达到预期。
2、根据交通运输部等6部委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》、商务部《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》,网约车应按以下规定报废及退出经营:一是行驶里程达到60万千米时强制报废;二是行驶里程未达到60万千米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时,退出网约车经营;三是退出网约车经营(转为非辆),仍然按照营运载客汽车的规定报废。
3. 有意从事网约车经营的人员、车辆和企业,应当先取得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》、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》和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》,未取得相应证件从事网约车经营的,由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部门按相关法律、法规处罚。
4. 从事网约车经营的人员和企业,必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。网约车平台要采取技术手段,不得向进出中高风险地区的跨城网约车派单,驾驶员按要求做好新冠疫苗接种、定期核酸检测,在运营过程中必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,并及时提醒乘客亮码和佩戴口罩。
鉴于以上风险,特向社会发布萍乡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市场风险提示,希望有意从事网约车经营的企业和人员认真调研市场、深入了解政策、合理评估风险,避免因盲目进入市场、政策了解不全面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。

2022年6月15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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