车价不菲,却可以「以租代购」?随着汽车的普及,激增的用车需求,许多银行、小额贷款公司也瞄准了购车市场,推出了形式多样的购车方式。可随着这些「购车方式」的应运而生,也出现了诸多问题。
近日,吴中警方破获了一起新型退车诈骗案,涉案车辆近 20 余辆,案值近 200 余万元。
租赁期内公司车辆凭空消失,竟然被过户个人名下?
市民陈先生在 2017 年 12 月,在苏州某知名汽车租赁公司,以「以租代购」的形式租了一辆大众朗逸汽车。
2018 年 9 月,陈先生接到自称是公司业务员蒋某的回访电话。蒋某询问了车辆的使用状况,并告诉陈先生如果车辆使用上有什么问题,或者有退车意愿,陈先生可以通过合同流程办理退车,但需要支付违约金和补偿金。而他有一个朋友正好想买车,他可以以私人名义帮客户处理,并承诺不仅帮客户结清月供和尾款,另外再补贴陈先生 2 万元之前所还的月供。
陈先生一想,这样自己不仅不损失什么,还省了办手续的麻烦。怦然心动,便放心的将车交给了蒋某,但没过几天,蒋某却怎么也联系不上了,陈某只能打电话到该租赁公司求助。
可据租赁公司表示,蒋某已于今年 5 月份被公司发文开除, 6 月份已经正式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了,怎么还会与公司客户存在业务关系?
公司立刻安排员工去车管所查询了这辆大众朗逸汽车的状态,发现这辆汽车已经在今年 9 月 20 日被过户给个人了。同时,公司还在车管所里查到有另外 6 辆原本还在合同期内的车辆都被过户给了个人。公司联系了相关客户之后发现,这些车辆的过户都与前任经理蒋某有关。
机关算尽终得逞,骗完客户骗公司
犯罪嫌疑人蒋某尽管已经离职,但其还是利用门店经理这一前身职务,私下联系租车客户,询问车辆使用情况,骗取客户信任。在得到客户的相信后,蒋某便将车子取回。但实际上并不存在需要买车的朋友,蒋某取得车辆后,转手就将车子出售给了二手车商。为了从客户手中骗取车辆,蒋某往往会补贴给客户已经实际支付出的首付款和月供的 80% 左右。这种做法对于客户来说,不仅没有经济损失,还免费开了一段时间的车,大部分客户自然会同意。
为了确保行径不被公司发现,蒋某会将接下来的月供付给客户,再让客户配合每月正常还款,同时蒋某还说会和客户交代,如果接到公司回访,一定要和公司说车子还是自己在使用。
公司所有权车辆办理过户手续,需要公司的营业执照。那么问题来了,已经离职的嫌疑人蒋某,又是如何屡次过户得手的呢?
吴中公安分局南区派出所副所长赵昊天介绍,该公司管理存在较为明显的漏洞。嫌疑人蒋某在任职期间,直接从公司风控便可以拿去营业执照副本。离职后,蒋某多次以补办行驶证的名义,让原公司的下属去拿营业执照,并复印成副本。据公司介绍,蒋某已不是初犯,其离职原因也正是在 2018 年 4 月,将公司4辆车在未经公司审批流程情况下,私下出售。
目前嫌疑人蒋某已经投案自首。据警方调查,蒋某先后从该公司骗取承租的汽车 23 辆,并在补办车辆产权证后卖出,犯罪所得近 150 万元。
警方提醒
1、消费者在选择购车途径时应选择声誉信用较好的公司,不要贪图一时便宜而轻信销售口径。同时也应具有合同意识和履约意识,并注意合同内容,在履约期内任何合同外的行为将不受法律保护。
2、相关公司也应加强内部管理和制度约束,因为销售人员本身流动性较强也熟知行业规矩,更应做好情况摸底和适当约束,消费者也应意识到销售、中介等行业的特殊性,在接到业务员的回访和再服务时要多留个心眼,涉及金钱、所有权交易时更加要在指定地点进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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